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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中国民航局发布《内地至香港、澳门航线航班管理办法》,旨在深化内地与港澳地区互联互通,推动区域合作与发展,提升航空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率,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

12月18日,中国民航局正式颁布了《内地至香港、澳门航线航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深化内地与港澳地区的互联互通,推动区域合作与发展,提升航空运输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该办法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

《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内地与港澳间航线航班的审批、管理流程及要求,适用于我国境内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在内地与港澳地区间航线上经营的定期和不定期航空运输服务。该办法共分为总则、定期航线航班管理、不定期航班管理、管理和监督以及附则五个章节,共二十五条具体条款。

其中,总则部分明确了《管理办法》的立法目的、法律依据及适用范围,并确立了港澳航线的管理主体和原则。定期航线航班管理部分则详细阐述了定期航线经营许可的申请条件、程序以及航班计划备案等要求,并对航班串飞和代码共享做出了具体规定。不定期航班管理部分则针对不定期航班的适用情形、申请程序及审批流程进行了规范。管理和监督部分则明确了监管措施及退出机制,确保航线航班的合规运营。附则部分则对主基地、同一配置区间的定义进行了说明,并规定了《管理办法》的参照适用情形。

该《管理办法》的实施,旨在更好地平衡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实现“放得活”与“管得住”的双重目标。通过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深入挖掘内地与港澳间航空运输市场的潜力,打造优质高效的航空运输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内地与香港、澳门间航空运输市场的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具体而言,民航局运输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突出有效市场”,对一类航线实行“大许可制度”,内地航空公司可通过一次申请获得全部一类航线经营许可,从而支持更多内地城市与香港、澳门之间的通达性,最大限度地便利两地间的航空运输往来。同时,“强化有为政府”,对资源紧缺的二类航线,将优先保障资源向枢纽运营人倾斜,合理设置准入条件,提升枢纽发展能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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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不仅为内地与港澳地区的航空运输市场提供了更加清晰、规范的指导,也为推动区域经济的繁荣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