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53个非洲建交国全面实施零关税举措生效
AI导读:
2026年2月14日,习近平主席在致非洲联盟峰会贺电中宣布,中方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对53个非洲建交国全面实施零关税举措,同时继续推动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这是继2024年12月1日中方对所有已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
2026年2月14日,习近平主席在致非洲联盟峰会贺电中宣布,中方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对53个非洲建交国全面实施零关税举措,同时继续推动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这是继2024年12月1日中方对所有已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实施零关税后的又一重大举措。至此,中国成为全球首个对所有非洲建交国和所有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实现单方面、全覆盖零关税待遇的主要经济体。
2026年5月1日起实施的零关税,面向同中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以特惠税率形式实施,为期2年(具体内容详见税委会公告2026年第5号)。这是中方在与相关非洲国家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过程中的创新举措和阶段性安排。当前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大行其道,包括非洲国家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遭遇严峻挑战。中方本着真实亲诚对非政策理念和正确义利观,创新缔约实践,以一定期限内率先实施零关税扩大市场开放,为非方提供发展机遇;以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确保非方稳定受益,为深化中非经贸关系提供长期、稳定、可预期的制度保障。其他33个已享受零关税待遇的非洲最不发达国家,将继续按《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9号)执行。
对53个非洲建交国全面实施零关税是中方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扩大自主开放的具体行动,是落实中非合作论坛成果,筑牢新时代全天候中非命运共同体的创新举措,必将为中非贸易投资合作和非洲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26年是中非开启外交关系70周年。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按照平等协商、互利共赢原则,落实好零关税举措,推进与非洲国家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深化中非经贸制度性合作,与非洲各国共享机遇、共同发展。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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