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7月19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埃及和巴林的玻璃纤维增强材料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7月19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18号公告,对原产于埃及和巴林的玻璃纤维增强材料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埃及企业Jushi Egypt for Fiberglass Industry S.A.E.被征收9.58%的反倾销税,埃及其他企业为14.63%;巴林企业CPIC Abahsain Fiberglass W.L.L.被征收20%的反倾销税,巴林其他企业则为23.61%。该反倾销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设定为五年。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