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深化,促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通知,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全面进入电力市场,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近日携手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全面融入电力市场,实现上网电价市场化,并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这一举措不仅区分了存量与增量项目,分类施策,更为新能源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标志着我国以市场化手段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步伐。改革后,新能源将与煤电等传统能源同等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由市场供需决定,电力市场化交易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各地将按照国家要求完善电力市场规则,加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进程。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展迅猛,截至2024年底,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已达约14.1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规模的40%以上,成功超越煤电装机,成为电力领域的新生力量。
然而,随着新能源规模的扩大,固定上网电价制度已难以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且未能公平承担电力系统调节责任,矛盾日益尖锐。因此,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成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新能源开发建设成本大幅降低,电力市场快速发展,规则逐步完善,为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
《通知》明确指出,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应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同时,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按机制电价进行结算,确保企业能够有合理稳定的收益预期。
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由于新能源发电具有随机性、波动性和间歇性,特别是光伏发电主要集中在午间,导致午间电力供应大幅增加、价格明显降低,而晚高峰电价较高时段又几乎无发电出力,这不利于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实行“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方式,有助于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这一做法在国际上也得到了广泛认可。
此外,《通知》还明确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实行不同的政策。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存量项目通过开展差价结算实现电价与现行政策衔接;增量项目则纳入机制电量规模动态调整,机制电价由各地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这种“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的安排,既保持了存量项目的平稳运营,又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了增量项目的机制电价,充分发挥了市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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