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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布新型储能创新发展工作方案,旨在发挥新型储能关键作用,包括支撑电力顶峰、补强电网、促进新能源消纳。方案提出建设独立储能电站,并对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项目提出储能配置要求。

证券时报网讯,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期发布了《上海市新型储能示范引领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该方案旨在发挥新型储能的关键作用,包括支撑电力顶峰、快速补强电网薄弱环节以及促进新能源消纳。方案强调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能源电力设施场地资源和接入条件,通过合理布局和滚动实施,建设独立储能电站。这些电站将独立并入公共电网,具备独立计量和发电自动控制功能,且充电功率不低于1万千瓦。

根据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新开工(包括升级改造)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需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20%和额定充放电时长不低于4小时的标准配置新型储能。新建海上风电项目则需根据竞争配置要求来配置储能。方案鼓励采用独立储能电站形式进行建设,并通过自建、合建或容量租赁等模式来实现。此外,方案还提出在华东区域布局抽水蓄能,以投资为纽带,提升电网整体的峰谷调节能力和运行水平。

这一工作方案的出台,标志着上海市在新型储能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有望为当地乃至华东地区的能源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