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北京市通过了《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将于2025年4月1日起实施,条例鼓励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并新增个人乘用车出行应用场景,标志着自动驾驶进入法治时代。

  文/温冲

12月31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下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旨在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创新与应用,同时确保交通安全与产业发展。

《条例》明确提出了自动驾驶的总体要求,包括鼓励技术创新、产业发展,规定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自动驾驶创新应用活动,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并明确了安全保障要求,旨在平衡产业发展与首都安全的关系。

在征求意见稿阶段,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77份社会各界反馈。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最初的征求意见稿,最终出台的《条例》新增了“个人乘用车出行”应用场景,首次将个人乘用车自动驾驶纳入支持范围,让普通消费者有望在未来享受自动驾驶带来的便利。

根据《条例》,北京市支持自动驾驶汽车应用于个人乘用车出行、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车、汽车租赁等客运服务,以及道路货物运输、城市运行保障等多个领域。相关部门将根据道路承载能力,分阶段、按区域开放重点应用场景。

此外,《条例》还规定,自动驾驶汽车必须列入汽车产品目录并符合国家规定条件,个人乘用车驾驶人需遵守道路通行规定,规范使用自动驾驶功能。在自动驾驶汽车发生故障或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下,驾驶人或安全员需采取人工接管等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熊菁华表示,《条例》旨在固化北京实践经验,解决自动驾驶创新应用中的突出问题,为自动驾驶汽车的创新应用和规范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促进自动驾驶技术和产业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自2020年北京规划建设全国首个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以来,已实现600平方公里车路云一体化基础设施覆盖,吸引了百度、小马智行、新石器等头部企业入驻,测试里程超过全国总里程的四分之一。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三处处长王庆翔表示,随着自动驾驶进入“法治时代”,下一步将出台更多细则,推动自动驾驶技术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