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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正式通过《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鼓励自动驾驶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明确安全保障要求,新增个人乘用车出行应用场景,推动自动驾驶技术高质量发展。

  文/温冲

  北京市于12月31日正式通过《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该条例将在202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包含7章48条,旨在鼓励自动驾驶汽车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明确了自动驾驶的总体要求。

  条例详细规定了自动驾驶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求,并对自动驾驶创新应用活动进行了全环节规范,同时明确了安全保障的相关要求,以平衡产业发展与首都安全的关系。条例的制定过程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曾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的反馈,共收到77份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与最初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最终出台的条例新增了“个人乘用车出行”这一应用场景,标志着自动驾驶技术将首次面向普通消费者开放,使未来出行更加便利和智能化。条例还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可用于客运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城市运行保障等多种场景,并规定将分阶段、按区域开放重点应用场景。

  根据条例,自动驾驶汽车驾驶人需按照道路通行规定和车辆使用说明规范使用自动驾驶功能,并在发生故障或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下采取相应措施降低事故风险。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熊菁华表示,条例为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的创新应用和规范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将促进自动驾驶技术和产业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据新华社报道,自2020年北京规划建设全国首个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以来,已实现600平方公里车路云一体化基础设施覆盖。多家自动驾驶领域的头部企业已在北京聚集,测试里程超过全国总里程的四分之一。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三处处长王庆翔透露,随着自动驾驶进入“法治时代”,下一步将出台更多细则,在确保规范与安全的前提下,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