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智能网联汽车条例出炉,明确责任归属
AI导读: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明确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责任归属,规定不配备驾驶人或安全员的车辆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并允许轻微事故自行协商处理。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于30日正式颁布了《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该条例明确指出,智能网联汽车在武汉市范围内若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或交通事故,且车辆未配备驾驶人或随车安全员的,相关责任将由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条例进一步规定,在不配备驾驶人或随车安全员的情况下,若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需立即采取停车措施,迅速报警,并派遣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妥善处理。对于轻微财产损失且双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异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允许当事人通过自行协商的方式进行处理。
这一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武汉市在智能网联汽车管理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旨在规范智能网联汽车的运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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