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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发布《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进程。

12月30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发布了《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该条例由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并经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武汉市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

图片来源:武汉人大网站

在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方面,《条例》明确指出,将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实现智能网联汽车由传统交通工具向移动智能终端、储能单元和数字空间的转变。同时,推动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人工智能等多领域的融合创新发展,形成协同创新的良好生态。

为了加强技术研发和资源共享,《条例》还支持组建智能网联汽车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推动优质资源对外开放,开展检验检测、中试等科技服务。此外,还将推进算力平台建设与共享,增强人工智能相关算力、算法、数据等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为智能网联汽车的研发和应用提供有力保障。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条例》要求通信运营企业根据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需求,优化升级通信网络,建设低时延、高可靠、高密度的智能网联汽车通信网络。同时,保障智能网联汽车专用无线电通信频段的安全应用,支持高精度地图、众源采集及更新、高精度位置导航等技术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广泛应用,为智能网联汽车的运行提供稳定可靠的基础设施支撑。

在推广应用方面,《条例》鼓励推广应用智能网联汽车新技术、新产品,支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商业化试点和商业化运营。通过不断迭代升级技术和产品,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进程,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内容有所调整,以符合财经新闻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