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约见“红果短剧”平台负责人
AI导读:
12月25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联合北京市广电局约见“红果短剧”负责人,对微短剧规范发展提出要求,强调平台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精品创作,确保行业健康发展。
12月25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携手北京市广电局,对“红果短剧”平台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正式约见,针对微短剧领域的规范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与期望。
微短剧作为一种新兴的文艺形式,不仅推动了文艺创新,丰富了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还为多个行业注入了新活力。近年来,广电部门在保障安全的同时,积极推进微短剧的发展,通过规范管理与创作提升双管齐下,有效遏制了微短剧的野蛮生长,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期,广电总局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连续发布了三个管理提示,重点围绕中老年题材、“霸总”类微短剧以及微短剧片名等方面,重申了管理规定,并提供了更为具体的创作指引,这些举措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然而,“红果短剧”平台在拥有庞大用户群体和内容资源的同时,却在管理规定的落实上存在明显不足。尤其是在管理提示发布后,仍有部分明显违规的微短剧上线传播,给整个行业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对此,“红果短剧”必须深刻反思,迅速采取行动,以坚定的决心和有效的举措进行全面整改。
会议明确要求,“红果短剧”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合规经营。具体包括: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管理要求,深入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的微短剧进行坚决清理;二是要加强精品创作,加大对优质剧目的扶持力度,提升内容质量;三是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提高审核标准,确保上线播出的微短剧质量;四是要坚持合作共赢,避免恶性竞争,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行业生态。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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