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完善网络直播打赏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规范打赏金额排名
AI导读:
国家网信办4月13日消息,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用户首次进行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主动提供打赏限额设置服务,允许用户设定个人单次、单日打赏最高金额。用
国家网信办4月13日消息,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用户首次进行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主动提供打赏限额设置服务,允许用户设定个人单次、单日打赏最高金额。用户放弃限额设置或修改其设置的限额,网站平台应通过适当方式确认。
《通知》明确,未经用户同意,网站平台不得公开展示用户充值打赏、购买礼物等消费统计数据。不得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或对用户进行排名。
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方面,《通知》要求,网站平台不得向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向八周岁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向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或核验其收入证明材料。对发现疑似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应进行必要的核验,确系未成年人打赏的,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
此外,通知要求,建立打赏营利行为负面清单。网站平台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序良俗要求,建立并定期更新网络直播打赏营利行为负面清单。在账号开通打赏营利权限前,将负面清单告知账号注册主体,并在社区规则、用户协议等平台管理制度中明确对负面清单行为的约束处置措施。
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有关负责人就《通知》答记者问时表示,以打赏额度为依据对网络主播和用户进行排名,是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的重要因素。《通知》对用户消费统计数据展示,以及涉及打赏额度的网络主播排名和用户排名提出明确要求,遏制非理性消费和诱导打赏行为。同时,《通知》要求网站平台加强打赏互动审核,杜绝诱导、刺激非理性消费的场景设计,引导网络主播从“求打赏”“要礼物”转向“比内容”“拼才艺”,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直播生态。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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