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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近日发布通知,全省推行春秋假期制度,各地中小学可根据教学进度和季节特点在10月至11月期间安排秋假,与周末连休形成5天小长假。南通市、宿迁市等已明确秋假时间。

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优化中小学假期安排的通知》,明确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春秋假期制度。各中小学可根据教学进度和季节特点,在10月至11月期间自主安排为期3天的秋假,与周末连休,秋假将迎来5天小长假。其中,南通市、宿迁市已明确秋假时间。南京市秋假3天,秋季10月—11月之间,秋假具体放假时间由各区教育部门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