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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为殡葬领域经营者提供明码标价指引,覆盖“逝、殡、葬、祭”各环节,并明确标价要求,不得模糊标价,自5月31日起试行。

记者31日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为落实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加强殡葬领域价格监管,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民政部印发《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为各类经营者明码标价提供分类指引。规定将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等全部纳入殡葬领域经营者范围,覆盖“逝、殡、葬、祭”各环节,不留监管盲区。该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码标价要求,既有一般性规定,也有特别规定,有针对性地破除丧属和经营者之间信息差。规定要求,殡葬用品和服务的标价应当清晰明确,不得使用“面议”“100元起”等表述方式模糊标价。规定自5月3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