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发布《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幼儿饮食安全。该规定包括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园长负责制等内容,并明确违反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本报北京3月25日电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组织起草《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30天。征求意见稿提出,幼儿园集中用餐应坚持公益、便利、健康的原则,明确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园长负责制,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机制,并围绕关键环节明确责任落实要求,着力构筑幼儿园食品安全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同时,征求意见稿对提升从业人员素养、强化家校共治和社会监督等作出规定,并明确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应当从重处罚,依法实施处罚到人、从业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