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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披露了一起医药商业贿赂案细节,涉及某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向医院医务人员行贿行为。该案将对涉事公司启动信用评价处置,以限制其药品挂网和配送等措施。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张雪)3月24日,国家医保局披露了张某猛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的相关细节。据法院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张某猛为推广山东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黄柏液,在2013年至2023年间,向秦皇岛市山海关人民医院多名医务人员支付回扣及好处费共计36万余元。

  其中,张某猛向该院妇产科主任行贿15.69万余元,指使其在诊疗活动中推荐用药;向门诊药房主任行贿2.5万余元,换取药品用量统计;另向两名皮肤科医生行贿18.3万余元,以增加处方量。2024年10月,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张某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国家医保局表示,该案暴露的药品价格虚高空间将持续侵害患者与医保基金权益。目前,案件已作为医药商业贿赂案源下发,国家医保局将指导河北省医保局依据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对涉事的山东某某制药有限公司启动信用评价处置,视情采取限制挂网、配送等措施。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