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立法规范外文公示语使用
AI导读:
深圳拟通过特区立法规范公共场所英文标识的使用和管理,以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针对公共场所英文标识拼写错误、翻译不当、中式英语等问题,深圳将以特区立法对外文公示语使用和管理加强规范。近日,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发布通告,就《深圳经济特区外文公示语使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深圳在2013年已制定外文公示语领域全国首部规范性文件《深圳市公示语英文译写和使用管理办法》。此次立法在已有实践基础上对外文公示语的设置和使用予以进一步规范,旨在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圳发布)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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