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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保定监管分局对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因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进行处罚,该公司被罚款50万元,并有多人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或被警告。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定监管分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违法违规发放贷款,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50万元。同时,3人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4人被警告。因对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负有责任,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中心经理、授信审批部经理吕红启等3人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中心客户经理刘扬等4人、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金鹏等2人被警告。资料显示,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444万元,截至2015年12月末,其各项存款余额81.2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6.6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