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金融监管与风险防控体系构建
AI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近日公布并征求意见。该草案旨在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构建,为服务实体经济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3月20日,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在门户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9日。
《草案》说明提到,我国金融领域仍然面临着金融风险隐患多,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高,金融法律体系协调性不足、缺乏基础性法律规制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草案》共11章95条,主要遵循以下思路:一是突出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金融机构党的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二是立足金融领域基础性法律定位。聚焦完善金融基本法律制度,强化对金融各领域法律法规的协调统领,对涉及金融发展根本性、原则性、方向性问题明确法律要求。三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既引导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又针对监管措施不足、风险处置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作出制度安排,强化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田轩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制定金融领域基础性法律十分必要。虽然目前金融领域已有诸多法律,但多为单行法,与金融发展新趋势、监管新要求存在脱节,难以覆盖新兴业态与跨业经营风险。金融法的制定能系统整合金融监管规则,厘清权责边界,填补制度空白,强化监管协同与风险穿透能力。同时,能够更好地应对全球金融风险传导加速、技术驱动业态迭代频繁的挑战,尤其是对于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催生的新型金融工具与服务模式,提供更具适应性的法律框架,规范金融创新与开放,平衡发展与安全,为建设金融强国、服务实体经济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田轩整体评价,《草案》整体结构清晰、逻辑严密,构建了系统的监管与风险处置框架,其制定标志着我国金融法治建设迈入系统化、现代化新阶段。接下来,可进一步增强对数字金融、跨境金融等前沿领域的规范力度,增强法律的前瞻性与适应性,并在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基础上,细化配套实施细则,确保法律落地见效。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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