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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决定书,指出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管理职责上存在不到位情况,包括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和未能及时披露临时报告等,决定对其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蓝鲸新闻3月20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决定书,剑指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书显示,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一是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二是未能及时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未能督导发行人及时披露临时报告。以上行为不符合《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