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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行业节点建设的通知》,旨在提升上海整体算力水平,实现算力资源标准化互联和高效流动应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行业节点建设的通知》。通知称,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体系由“1”个国家算力互联网服务节点及“M”个区域、“N”个行业节点组成。行业节点面向上海重点行业建设算力供需对接体系机制,实现上海不同区域、主体、架构的算力资源标准化互联和高效流动应用,提升整体算力水平。申报条件方面,通知明确,申报应注明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其中建设主体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运营主体应持有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事业单位除外),具有运营必要的场地、设备和人员等条件,近3年未有重大失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