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清退不合规保险中介
AI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发布数据显示,自2024年至2025年,累计查处并清退大量不合规的保险中介机构。此举旨在提升保险中介的经营质量,促进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至2025年,金融监管总局系统累计查处吊销注销保险中介集团3家、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57家;清退保险专业中介分支机构3730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226家。
当消费者在互联网平台咨询或购买一份保险产品,背后往往有一家持牌的保险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险中介机构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专职卖保险的专业中介,另一类是主业非保险但“兼职”销售的兼业代理。这两类机构代销保险公司的产品获取佣金,也要承担为客户服务的职责。
近年来,保险中介机构快速发展,在完善保险市场结构,促进保险行业专业化经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部分中介机构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动起歪脑筋:虚挂人力、虚构保单套取佣金,未经许可跨区域展业,注册后变成“空壳”公司从未实际经营……这些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可能导致消费者理赔受阻、利益受损。
金融监管部门自2024年起开展保险中介市场清虚规范提质行动,依法依规分类别、有步骤地出清不符合监管要求、非正常经营的保险中介机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清虚提质,不仅降低了中介机构违法行为发生率,而且提升了保险中介的经营质量,对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有重要作用。
在“报行合一”大背景下,留存下来的保险中介仍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既是专业人才的竞争、服务的竞争,更是创新发展的竞争。一方面,保险中介机构应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队伍的专业技能;另一方面,应从产品推销转为需求驱动,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保险中介机构作为保险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并非独立存在,而是与保险公司相互依存、共同发展。保险中介机构与保险公司特别是中小保险公司加强合作、推出定制化爆款产品的案例也比比皆是。例如,中小保险公司受限于人力成本,可专注产品研发、资金投资,保险中介机构则更多承担保险产品推广、销售等业务。随着数字化转型提速,双方均可利用“船小好掉头”的优势,进一步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实现协作共赢。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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