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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14条具体措施,支持基层医疗服务发展。

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3月16日发布《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围绕基金总额管理、定点管理、价格管理等明确提出14条具体措施,更好支持服务强在基层、促进改革举措落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