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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发布《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提出公共政策制定应充分考虑儿童视角,尊重儿童特点,保障儿童利益,优先满足儿童需求。

北京商报讯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发布《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提出,公共政策制定应充分考虑儿童视角,推动各地在制定政策法规、编制规划计划、配置公共资源中充分尊重儿童特点、切实保障儿童利益、优先满足儿童需求,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友好项目优先纳入政府民生实事清单。此外,《意见》还明确,各地在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引入“1米高度”儿童视角,充分考虑儿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