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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14条举措,包括优化医保基金区域总额管理、完善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等,以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

  新华财经北京3月17日电 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发布《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14条举措涵盖基金总额管理、待遇保障、用药保障等多方面。意见鼓励基层用好价格政策开展适宜服务,规范基金清算流程,有针对性减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周转压力;支持基层对符合条件的慢病患者开具长期处方,提升基层服务水平,让群众用药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