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2026年重点工作出炉
AI导读: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近日发布了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包括深化一体化制度创新、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四大方面共68项工作。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近日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围绕四个方面共明确68项年度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一体化制度创新,安排了32项重点工作。聚焦规划管理、土地管理、生态保护、要素流动、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示范区要加快落实国家、省级改革授权事项,持续深化一体化制度创新。比如,完善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和动态维护机制,开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五年评估;统筹开展示范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探索推进水乡客厅等重点区域跨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两省一市人才计划结果互认机制,推动示范区人才共享码建设;持续开展跨省域中高职贯通招生。
二是全面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安排了15项重点工作。示范区将紧扣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功能培育。比如,高标准推进水乡客厅运营,加大招商力度,持续导入生态、创新、人文功能;推动示范区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科研机构谋划储备科技研发项目;编制实施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依托浙江大学长三角智慧绿洲创新中心等科创平台,建设高水平中试平台;优化完善示范区投资基金运行管理机制,加大对示范区科技创新和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力度;深化联合办赛机制,筹办各项重大跨域体育赛事。
三是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和领域项目建设,安排了7项重点工作。围绕“一厅三片”、高新区等重点区域以及互联互通、生态环保(水利)、数据集群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示范区将安排一批重大项目,实现建成投用一批、加快建设一批、开工一批。
四是加强实施保障,安排了14项重点工作。示范区将围绕政策、要素等,进一步加强保障,健全工作推进体制机制。比如,制定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印发示范区“十五五”实施方案;研究谋划第二批省级层面改革授权事项。
据悉,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七周年。2026年,示范区将紧扣一体化制度创新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两个关键,持续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开发建设,锚固绿色生态、抓牢科技创新、强化要素保障,推动示范区在“十五五”新起点上,不断强化改革创新动能和示范引领作用。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