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本文探讨了中国在法治跨境合作方面的实践与发展,强调了其在维护国家安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及营造可预期营商环境方面的战略意义,并展望了未来构建三位一体的法治保障体系。

  202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40万亿元大关,在外部冲击下我国货物出口仍实现6.1%的增长,其中对东盟、欧盟出口分别增长14.0%和9.0%,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更加巩固,制造业增加值规模连续16年保持全球第一。站在“十五五”开局的新起点上,回顾过去五年对外法治合作的探索与实践,展望未来高水平双向开放的战略路径,我们深刻认识到:法治跨境合作已成为统筹发展和安全、应对百年变局的关键抓手。

  一、五年法治合作:从规则跟随到制度引领

  过去五年,中国以负责任大国姿态深度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在多个领域实现了从“跟跑”到“并跑”乃至“领跑”的转变。

  在金融透明化领域,中国作为二十国集团成员全面实施CRS(共同申报准则),与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2024年升级的“CRS2.0”逐步将加密资产、信托资产、税收洼地等纳入监管范围,标志着我国跨境税收征管能力与国际最高标准接轨。

  在国际税改领域,中国全程深度参与OECD“双支柱”方案谈判,成为共识达成的积极推动者。支柱一赋予市场国对跨国企业超额利润的征税权,支柱二确立15%全球最低企业税率。特别是支柱二(全球最低税率)规则的确立,为全球企业税率竞争划定了“底线”,有效遏制了“逐底竞争”,为中国企业营造了更加公平的全球税收环境。

  在争端解决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五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国际商事法庭累计受理案件数百件。这些实践表明,中国已不再仅仅是国际规则的接受者,而是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的重要参与者和引领者。

  二、制度型开放的深层意义:安全与发展的动态平衡

  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陡然升级。面对这一严峻挑战,深化法治跨境合作具有三重战略意义:

  其一,筑牢国家安全法治屏障。通过法治手段将反制措施制度化、规范化,既是对国际霸凌行径的有力回应。

  其二,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通过国际法治合作,与欧盟、东盟等伙伴建立贸易管制协调机制。

  其三,营造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我国正在为双向投资创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三、未来展望:构建三位一体的法治保障体系

  推动高水平双向开放,需要在以下三个维度深化法治跨境合作:

  第一,在企业“走出去”方面,建立跨境联合应对机制。

  第二,在出海落地投资方面,强化法治参与和协调。

  第三,在商事冲突协调治理方面,推动构建包容性国际法治秩序。

  总之,中国正以法治为纽带,在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之间寻求最大公约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要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参与全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