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
AI导读:
自然资源部表示,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旨在稳定房地产市场。未来地方政府或加快存量闲置土地收储节奏,并通过合理调整土地规划等方式适配市场用地需求。
3月17日,自然资源部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其与国家林草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年度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面积;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司长孔维东表示,城市建设用地既包括通过征收转用形成的新增建设用地,也包括旧城改造、低效用地再开发、收回收购闲置土地等盘活的存量建设用地。通过存量和增量良好协同,既防止城市无序扩张、摊大饼式发展,也推动城市发展从依赖新增土地向盘活存量空间转型。
孔维东指出,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土地资源紧缺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土地要素配置要算好“三本账”,既要算好市场效益账,也要算好国家发展账、民生福祉账。
中指研究院认为,土地管理新规直接关系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将产生积极影响。预计未来地方政府或加快存量闲置土地收储节奏,同时通过合理调整土地规划、换地等方式,以更优的方案适配市场用地需求。本次政策落地后,各地有望加大城市更新力度,更加注重高价值土地的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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