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首次发布“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
AI导读: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表示,今年首次发布“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指标,同时停发“网上零售额”指标。数据显示,1—2月份,全国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9.2%。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3月16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发布的消费相关指标中有一项重要变化,首次发布“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指标,同时停发“网上零售额”指标。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是在原有网上零售额指标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得到的,主要差别是“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指标扩大了网络服务平台统计范围,强化了网上服务零售额测算。
过去发布的网上零售额指标主要包含两项:一项是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主要反映网上商品销售情况;另一项是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主要反映重点平台服务零售情况。
付凌晖表示,近些年,随着网上服务发展日益加快,国家统计局加强对网上服务零售统计。在原有的“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将更多网络服务零售平台纳入统计调查范围,测算发布“网上服务零售额”指标。与此同时,将原来发布的“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指标名称调整为“网上商品零售额”指标,它的统计范围和内涵没有变化;“网上零售额”指标名称调整为“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调整以后,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的总量比原来的网上零售额有所扩大,主要是因为网上服务零售额的增加。
数据显示,1—2月份,全国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32546亿元,同比增长9.2%。其中,网上商品零售额20812亿元,增长10.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2%;网上服务零售额11734亿元,增长7.3%。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