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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建议,建立创投资金的高容错与免责机制,依法限制过于严苛的风险投资条款,为科技创新和创新创业提供包容性制度环境。

3月1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广东代表团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两高”工作报告。高文向到会听取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递上了一个牛皮纸袋,里面装的是关于营造宽容创新环境的相关建议。高文认为,当前主流投资机构偏重短期业绩要求,风险投资相关条款普遍较为严苛,特别是国有资本对投资的风险容忍度更低,留给创业者的容错空间较小。他建议相关法律法规要体现对科技创新的包容与支持,依法限制过于严苛的风险投资条款,建立创投资金的高容错与免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