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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出制定金融法、金融稳定法等,全国政协委员建议注重发展金融事业,以金融支持科技事业,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今年将围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制定金融法、金融稳定法,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建议,在金融法制定过程中,注重发展金融事业、发挥服务功能,特别是在用科技赋能金融的同时,以金融支持科技事业、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