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多部门:加大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
AI导读: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加大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具体措施包括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金融支持,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金融服务等。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中国人民银行2月14日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建立分层分类的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机制。
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金融支持。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坚持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设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继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政策、资金、资源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发挥融智融资优势,在产业规划布局、公共服务延伸等方面,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持续做好融资情况监测,推动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金融服务。聚焦人口较多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加大特色产业培育、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托育发展等领域金融支持力度,助力搬迁群众增收致富和安置区实现可持续发展。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支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安置区用好保障性住房金融支持政策,按照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原则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助力解决易地搬迁后居民家庭的住房困难。
强化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区域金融支持。进一步完善区域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等区域金融资源倾斜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围绕革命老区产业转型升级等金融需求,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促进增强革命老区发展活力。加强兴边富民行动金融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因地制宜支持边境地区城镇化建设、和美乡村建设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持续开展定点帮扶工作。承担定点帮扶任务的金融单位要进一步扛牢定点帮扶政治责任,用好各类帮扶资金,增强定点帮扶县群众和内生发展动力,助力实现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加强对帮扶投入的全周期管理,健全帮扶资产管理机制。持续发挥金融系统渠道、资金、信息优势,积极对接定点帮扶县社会服务机构,形成帮扶合力。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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