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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汇总了截至2026年1月1日各省份评级为“特别严重(失信)”和“严重(失信)”的医药企业情况,共涉及153家企业。这些企业因行贿金额、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被评定为失信企业,相关部门将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北京商报讯2月12日,据国家医保局消息,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汇总截至2026年1月1日各省份评级为“特别严重(失信)”和“严重(失信)”的医药企业情况,共涉及153家企业。据悉,价格招采信用评级主要依据行贿金额、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集中采购秩序等严重程度进行确定。根据医药企业信用评级,相关部门可采取提醒告诫、提示风险、披露失信信息,直至限制或中止该企业涉案或全部药品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