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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合发布通知,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同时,对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采取“境内严禁、境外严管”的原则。

新华财经北京2月7日电 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通知》还首次明确了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的定义,对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监管采取“境内严禁、境外严管”的原则,明确禁止在境内开展RWA代币化活动,以及为其提供有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