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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店小二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店小二公司销售“顺丰速孕”车贴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判令其赔偿顺丰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0万元,并在媒体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2月6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对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公司”)诉店小二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店小二公司销售“顺丰速孕”车贴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判令其赔偿顺丰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0万元,并在媒体刊登声明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