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
AI导读:
天津印发《天津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要求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需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严禁使用AI自动生成处方,为低龄儿童开具用药处方时需有监护人和专业医师陪伴。
天津印发并施行《天津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的病历记录需按照门诊电子病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5年,诊疗中的图文对话、音视频资料等过程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年。同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需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在线开具的处方必须有医师电子签名,经药师审核合格后方可生效,严禁使用AI(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为低龄儿童(6岁以下)开具互联网儿童用药处方时,需确认患儿有监护人和相关专业医师陪伴。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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