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金健米业及多名高管予以通报批评
AI导读: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对金健米业及多名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经查实,金健米业在2020年至2022年间通过空转循环贸易和财务核算违规操作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过5.8亿元。
2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对金健米业(SH600127)及多名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经监管部门查实,2020年至2022年,金健米业原子公司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健营口公司)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14笔贸易业务全部为空转循环贸易,无实物流转且缺乏商业实质。
此外,公司还涉及代客户竞拍国家临储粮或储备粮业务时,违规采取总额法确认收入的问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一系列操作导致金健米业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过5.8亿元。包括时任董事长全臻、时任财务总监马先明在内的4名核心负责人也悉数被追责。
根据上交所发布的纪律处分决定书,金健米业的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两大领域,一是空转贸易,二是财务核算。
在空转贸易方面,经查明,2020年至2022年,金健营口公司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开展了14笔贸易业务。然而,这些看似繁忙的贸易往来,实则全部为空转循环贸易。处分决定书明确指出,这些业务“无实物流转且缺乏商业实质,收入不应确认”。
在财务核算方面,2020年,金健营口公司与黑龙江省讷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辽宁鹏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4笔贸易业务实际为代客户竞拍国家临储粮或储备粮业务,相关风险均由客户承担,不应采取总额法确认收入。
这两大事项叠加,给金健米业的财务报表带来了“注水”效应。经计算,金健米业在三年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高达5.86亿元。
具体来看:2020年度,金健米业虚增营业收入2.28亿元,占当年营收的3.98%;虚增营业成本2.2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0.43万元。
2021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66亿元,占当年营收的3.96%;虚增营业成本2.6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1.04万元。
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9295.60万元,占当年营收的1.45%;虚增营业成本9288.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16万元。
根据责任认定结果,4名时任高管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具体来看:全臻,时任公司董事长;陈伟,时任公司总裁、代董事长;吴飞,时任公司副总裁,且分管贸易业务;马先明,时任公司财务总监,负责财务把关。
上交所指出,上述人员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的多项条款,并违背了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在调查过程中,公司及上述责任人对违规事实回复无异议。
最终,上交所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金健米业及全臻、陈伟、吴飞、马先明予以通报批评。这一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此外,上交所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金健米业要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监管机构称,公司及董高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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