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监管新规正式实施
AI导读:
2月1日,《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旨在根治直播电商行业的虚假营销和假冒伪劣等问题。新规引入流量管控措施,要求平台对违规主体采取限制流量等措施。同时,《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将于4月10日施行,禁止平台干预商家自主定价。两项新规推动行业从流量导向转向品质导向。
2月1日,《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我国直播电商行业步入常态化监管新周期。
此次新规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旨在根治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长期存在的行业乱象,通过压实平台责任、创新监管工具,重构直播电商生态。
近年来,直播电商在促进消费扩容的同时,亦成为消费投诉重灾区。虚假宣传、数据造假、货不对板等问题频发,甚至出现利用AI数字人冒充公众人物带货等新型欺诈手段。此类乱象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更扭曲市场信号,阻碍行业可持续发展。
2025年以来,监管部门已连续公布四批30件典型案例,依法查处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案件,同时指导地方依法查处“太原老葛”“大LOGO”等头部主播虚假宣传的典型案件。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司长朱剑桥指出,《办法》针对直播电商行业特点,首次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要求显著标识并持续提示消费者,防止技术滥用成为虚假信息的“挡箭牌”。同时,新规创新性地引入流量管控措施,明确平台需对违规主体采取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等处置,直击“先火后封”“罚而不封”的治理难点。
此外,平台“守门人”责任被进一步细化,需履行资质核验、分级分类管理、信用评价等义务,并对“仅退款”“大数据杀熟”等行为划定红线。
伴随新规落地,直播电商竞争逻辑正悄然生变。《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将于4月10日施行,明确禁止平台通过流量限制等手段干预商家自主定价,瓦解“低价内卷”土壤。
分析指出,两项新规形成闭环,推动行业从流量导向转向品质导向。中长期看,定价权回归商家将激励其投入产品研发与服务优化,而“品质”有望成为流量分配新标准,助力产业从代工贴牌向品质制造升级。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未来将强化跨区域指挥调度与穿透式监管,推行“一案三查”,追溯商家、主播、平台三方责任。
(文章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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