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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政策,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在指定经营场所购买的进境商品实施零关税政策,涵盖食品饮料、日化用品等202项商品,每人每年免税额度为1万元人民币。

【导读】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在指定经营场所购买的进境商品,在免税额度和商品清单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以及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主要聚焦岛内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日化用品、家居百货、母婴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