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出台
AI导读: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该政策规定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在指定经营场所购买的进境商品,在免税额度和商品清单范围内免征多项税费。政策聚焦岛内居民日常生活所需,旨在降低居民生活成本,满足群众多元化购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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