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于5月1日施行,该条例明确了城市副中心的战略、功能和目标定位,并赋予其更大的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自主权。

昨天,《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在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条例》集中体现了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坚持规划确定的战略、功能和目标定位,赋予城市副中心更大的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自主权,共九章六十五条,将于5月1日施行。在北京市规划建设城市副中心的第十年之际,北京城市副中心有了“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