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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对华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杭州华新电力线缆有限公司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下调罚款数额,体现了反垄断监管在法理和情理上的平衡和尺度。

人民网北京1月23日电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华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杭州华新电力线缆有限公司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华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处以175万元罚款。值得注意的是,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在法定范围内依法下调罚款数额,体现出反垄断监管在法理和情理上的平衡和尺度。据公开通报,华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杭州华新电力线缆有限公司股权的交易,在2023年12月4日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实施了集中,直到2024年1月25日才向监管部门提交申报,违反了经营者集中的事先申报义务,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通报指出,经评估,上述交易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与此同时,企业方面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建立并实施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且属首次因此类行为受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在法定范围内依法下调罚款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