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因未按规定报送涉税信息被罚10万元
AI导读:
拼多多因未按照《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报送相关涉税信息,被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10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何倩实习记者毛思怡)1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发布请扣通报,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平台运营主体)未按照《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0号)报送相关涉税信息,被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企业虽已进行整改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该局依法依规对“拼多多”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在2025年发布实施,《规定》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瞒报、谎报、漏报涉税信息,或者因互联网平台企业原因导致涉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