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税务部门对“拼多多”未按规定报送涉税信息作出处罚
AI导读:
上海税务部门对“拼多多”未按规定报送涉税信息作出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规,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此事件对规范平台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新华社
上海市税务部门依法对“拼多多”未按规定报送涉税信息进行处罚
记者1月21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获悉,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平台运营主体)未按照《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要求报送涉税信息,被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企业虽已进行整改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该局依法依规对“拼多多”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据介绍,《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在2025年发布实施后,“拼多多”未按照要求报送2025年第三季度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在2025年11月依法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但其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就此,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依法依规对“拼多多”处以10万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涉税信息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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