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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发布通告,明确上海市适飞空域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真高120米以下。该通告对上海市的管制空域进行了详细划分,并规定了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内的飞行活动无需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1月20日,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公告,就最新发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通告》进行解读。其中明确,上海市管制空域分两部分:一是上海市全域真高120米以上空域;二是上海市适飞空域范围以外区域真高120米以下空域。公告明确,上海市管制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简称适飞空域),真高120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