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通知明确了共济关系的管理新要求和共济额度的设定规定,并指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按规定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等。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在全力推进跨省共济工作,争取今年年内实现全国跨省共济。

  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进一步扩大共济范围。问:什么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答:我国职工医保制度自1998年建立以来,一直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就医购药个人负担部分费用。此次通知有两个新变化值得关注。一是共济关系的管理有新要求。二是规定个人医保钱包实行虚拟额度管理,不得将医保基金实际拨入个人医保钱包。问:共济资金跟个人账户里的钱是什么关系,共济资金的作用是什么?答:根据通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按规定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