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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强调要加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确保资金能还尽还、能早尽早、能快尽快。同时要加强财政金融政策联动实现担保融资,有效扩大解决拖欠企业账款筹资来源渠道。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1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工作。

  “拖欠企业账款关系企业资金投资活化、职工工资欠款、带动居民消费、缓解经济社会矛盾等一系列问题,同时也是增强企业活力、维护政府信誉、改善市场预期的重要政策措施。”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依群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

  会议指出,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企业合法权益和群众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要加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紧盯重点地区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地方责任,统筹安排、尽快下达用于支持清欠的专项债券额度,更大发挥金融政策作用,健全清欠长效机制,加快清理存量、坚决遏制增量。

  张依群称,国家高度重视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自去年以来先后通过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增加财政投入、拓宽专项债券使用范围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极大缓解了企业资金占压、相互拖欠、经营困难等现实问题,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等连锁反应。

  “在具体操作上,应该做好政府资金统筹、合理调度安排资金,确保资金能还尽还、能早尽早、能快尽快,各相关部门不拖延、推诿、扯皮,设立专款,实行专账,落实专人,确保拖欠资金节前到位,切实让企业和职工满意。”在张依群看来,对地方政府项目部门和财政部门难以一时筹措到位的,应临时调度和加快地方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加强财政金融政策联动实现担保融资,有效扩大解决拖欠企业账款筹资来源渠道,优先保障解决拖欠资金需要,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会议明确,要扎扎实实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继续组织实施好治理欠薪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欠薪单位责任,综合运用监测预警、督查考核、信用惩戒等措施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对困难农民工的临时救助,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张依群表示,从长远看,应增强源头治理,依法依规保障企业权益和职工利益,建立解决拖欠申报申诉制度和渠道,开展清欠专项整治和责任追查追究,严明合同契约制度,从制度和管理机制上杜绝政府拖欠行为再次发生。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