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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对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新华财经北京1月15日电上交所15日公告称,对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伊川财源投资)及时任董事长闫新乐,时任总经理王迅彪,时任财务负责人张建辉予以通报批评。经查明,伊川财源投资在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一、违规转借募集资金。2024年4月19日,发行人将24伊川01募集资金转借至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涉及金额1.085亿元,占该债券发行金额的54.25%。二、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据募集说明书约定,24伊川01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本金。2024年4月17日,发行人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涉及金额合计1.99亿元,占该债券发行金额的99.50%,后于2024年4月19日赎回相关理财产品。2024年4月19日至4月22日,发行人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其他有息债务,涉及金额合计0.905亿元,占该债券发行金额的45.25%。三、未如实、准确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行人在2024年8月至2025年4月期间披露的2024年中报、2024年年报中,未如实、准确披露24伊川0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对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闫新乐,时任总经理王迅彪,时任财务负责人张建辉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