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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证监局对利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李兴春进行了多项违法行为的处罚,包括挪用私募基金财产、开展资金池业务等,分别处以310万元和93万元罚款,并决定对李兴春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央广网北京1月14日消息(记者冯方)近日,山东证监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挪用私募基金财产、开展资金池业务等多项违法行为,对利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得资本”)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10万元罚款;对利得资本实际控制人、时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李兴春给予警告,并处以93万元罚款,并决定对李兴春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经查明,利得资本存在挪用私募基金财产、开展资金池业务、向投资者承诺收益、未按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提供信息等多项违法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