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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业主、监理三家单位因质量问题被罚超1978万元,施工单位水电三局被罚款1873.17万元,业主单位被罚款5万元,监理单位华东咨询公司被罚款100万元。

 1月13日,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发布了三则《行政处罚决定书》(闽监能罚字【2026】1号、2号、4号),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的施工、业主、监理三家单位合计被罚超1978万元。 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因“违反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质量责任规定”,被罚款1873.17万元。业主单位福建闽投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罚款5万元。监理单位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因“违反监理单位质量责任规定”,被罚款100万元。施工单位水电三局和和监理单位华东咨询公司同属中国电建(601669.SH)下属企业,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中国电建已对相关责任人启动追责问责。 2025年11月27日,《经济参考报》曾报道国家抽水蓄能“十四五”重点项目——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的下水库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该水库大坝施工中有严重偷工减料行为,坝肩数百根锚筋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