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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企业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制度的重大调整,包括500万元门槛规则及混合用途的长期资产进项税额处理方式的变化。

随着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今年起正式施行,企业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制度迎来重大调整,混合用途全额抵税范围缩窄。根据《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属于用作混合用途的长期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依照增值税法和下列规定处理。